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要求,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职能由卫健委移交至医疗保障局,此项工作已于6月末完成移交。日前,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为我市5所新增医疗卫生机构增设了集中采购账户。
为了规范采购工作,9月3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各相关单位在医保局会议室召开了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培训会议。会上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集中采购工作;二是按要求开展备案采购工作;三是要求各单位积极完善各项协议、合同的签订工作;四是严格执行 “两票制”要求;五是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货款结算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形成本单位工作制度及流程,组织专业人员科学合理地制定本单位用药目录,按要求做好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地区百姓用药需求。
会议邀请市医院药剂科主任为与会人员培训集中采购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