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城管执法局的各项决定和指示精神,制定和完善城管执法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项责任制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文秘、公文处理、机要、宣传和保密工作;
三、负责组织起草局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组织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文秘工作;做好会议、人事、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做好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青妇、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党政信息的收集、报送及电子政务建设;
七、负责局机关车辆调度、维修及保险;负责局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
八、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配置,执法队伍装备、办公用房、值班室等后勤管理;
九、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建立完善内部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十、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十一、负责罚缴分离工作的管理、罚没票据管理及使用的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十三、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休假、优抚及到龄即退的办理,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人事统计;
十四、负责日常考勤工作,严格按照考勤制度的要求,对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事假、病假的统计,配合局领导抓好局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十五、协调好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和业务关系,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使本局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起到有力的后勤保障作用;
十六、安排好节日、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
十七、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中队工作职责
一、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其他行政处罚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完成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完整的账簿管理体制和财务核算体系;
二、负责所属部门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及审计工作;
三、负责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财务计划,财务会计决算;
四、负责局机关经费、预算、计划进行会计核算和现金管理;
五、负责编制记账凭证和各类报表,妥善管理会计账册档案;
六、负责全系统的经费、预算的审核和财务决算、统计报表等工作;
七、负责各项行政罚没款和保证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负责协调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往来;
九、负责维护单位正常的经济秩序,加强对各项经济业务活动的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廉政、勤政建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单位资金的正常运转;
十、负责局属各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监督、审计工作。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收费和票据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十一、完成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收费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市区居民区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收缴。
二、负责对各物业小区和临街门市房垃圾清运费的收缴。
三、负责对医院、科研、生产单位的有害、有毒垃圾清运费的收缴。
四、负责对建筑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的收缴。
五、负责对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费的收缴。
六、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和机动车等费用的收缴。
督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批示精神办事,一丝不苟,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努力塑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
二、按照城管执法局工作职责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城市管理中的各项行政处罚职能。对中队按照简易程序处罚的案件,进行审核、归档;按照一般程序处罚案件,进行审查把关,形成处理意见,报局长审批。
三、组织制定法制督察室工作计划、责任目标;组织一些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对各类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分类、编撰等。
四、负责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业务指导、政治理论学习等,不断提高执法队员的执法水平和政治思想觉悟。
五、加强对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对执法工作的宣传,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执法环境。
六、负责对各类执法文书的编印、管理和发放,并对执法大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审核,对各类已终结的案件进行归档、备案。
七、对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处理各类违法案件的执法程序、法律依据、出发尺度等进行审查把关。
八、负责对市区日常市容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日常工作考核标准,并对执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十、负责对执法队伍执法过程中的违章违纪、查处不当和不作为行为进行查处纠正。
十一、负责对各执法队伍专项或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十二、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队容风纪状况进行督查。
十三、协助执法大队处理一些疑难案件,对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按法律规定程序组织执行或负责申请法院执行。
十四、对执法中队执行《队员守则》和《城管执法局队容风纪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执法大队的各项评议工作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
十五、对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领导交办单及来信来访工作进行布置、检查、督促、落实、反馈;对那些未及时办理和漏查案件有权依据城管执法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六、完成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卫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区道路的清扫保洁和城市垃圾、污物、排水沟土的清运。冬季冰圈的管理、清刨和污冰、积雪的清运。
二、负责道路两侧果皮箱的管理、清掏、清洗和公厕的维护、保洁、消杀及清运。
三、负责道路两侧绿化带和排水沟内垃圾污物的清理和垃圾处理场的管理、掩埋、平整及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
四、负责建成区居民住户垃圾污物的收集、清运和保洁。
五、负责对沿街两侧乱泼乱倒和行人乱扔杂物等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宣传教育市民“三大污物”分开倾倒。
六、完成城管执法局交办的有关事宜。
园林绿化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绿化条例》和《呼伦贝尔市城镇绿化规划》。
二、负责全市绿化建设所需苗木、花卉、绿草的生产和引进推广适应我市生长环境的优质观赏苗木、花卉、绿草等绿化植物。
三、鼓励、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
四、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纳入城市绿化总体规划。
五、组织审查城市绿化工程设计,规范绿化工程市场。
六、负责对各单位附属绿地监督检查,给予技术指导。
七、负责建成区及郊区范围内的各种园林绿化。
八、负责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和防风林建设。
九、承办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绿化费的收缴。
十、负责审查验收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及开发住宅区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
十一、负责对园林树木病虫害的防治和对苗圃的管理指导。
十二、完成城管执法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微机室工作职责
一、计算机、复印机、 打字机由办公室管理。具体操作和保养、维护由操作人员负责。
二、复印材料,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签署复印份数后方可复印。
三、操作人员要加强对计算机、打字机、复印机、油印机及油印设备的维护和定期保养,不准其它人员上机操作。
四、本着节俭的原则,不准随意增加文件印刷或复印数量,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打印复印。
五、传真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科室发、收传真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六、保持机房安静,不准在室内喧哗、闲谈或做无关事件,严禁玩电子游戏。
七、机房内禁止吸烟,杜绝带入易燃、腐蚀性及磁性物体。
八、管理人员要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和清除。对外来磁盘使用前首先进行“病毒”检查,确定没有问题方可上机使用。
九、使用计算机者要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上机记录。
十、使用者要自觉维持机房内卫生,爱护设备,注意节约。
十一、工作结束后要切断电源。
十二、计算机各种软件盘等用完后,要妥善保管,注意防尘、防磁、防潮、防盗。